一、招聘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原則;
(三)公開公正原則;
(四)平等競爭原則;
(五)擇優聘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要求(學歷、年齡條件詳見各用人單位招聘需求);
6.具有掌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和一定的計算機中文錄入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7.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8.近兩年內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者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9.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法院轄區內擔任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設立人或律師職務的;
10.其他不適宜擔任編制外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職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玉林市法院2025年度編制外工作人員(含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的上班時間段(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形式進行報名。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材料。
3.報名地址:詳見附件《招聘計劃表》。
4.報名資格審核。各招聘法院負責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復審。
(二)考試
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200分。
1.發放準考證。報名結束后,經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復審合格的,才能發放準考證??忌?月18日當天上班時間段內到報考法院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2.速錄技能測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需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測試時間定在2025年4月20日8:30-18:00 。測試的形式為聽打,即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速錄技能測試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以準確率計算實際分數。速錄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鐘以上,準確率60%,分數達到60分以上的為合格。速錄技能測試具體事項見《速錄技能測試準考證》中的考生須知。
(三)面試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其中報考聘用制書記員職位或審判輔助文員職位的,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者,才能進入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統籌組織,各招聘法院具體實施。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考察
1.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用人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考察。報考者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確定人員考核名單并進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現,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根據工作實際,考察程序可適當簡化。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據速錄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訪舉報,由招聘法院核查。經核查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將擬聘人員名單統一報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批。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招聘人數空缺的,可從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別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設置半年的試用期。
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根據報考崗位聘為聘用制書記員、審判輔助文員、行政文員或技術員,由招聘法院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考核;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應按招聘法院通知的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需按招聘法院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薪酬標準參照所在用人單位同類人員薪酬標準核定。
六、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中,報考聘用制書記員崗位或其他聘用崗位且未能進入體檢及考察環節的考生,其成績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統一公開招聘之前。法院有聘用制書記員辭職等情況而出現有空缺控制數量時或有其他聘用人員辭職的情況時,可提出申請,從通過面試的人員中分崗位按序補聘人員,呈中院審批并報高院備案后補聘。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對本公告內容不清楚的,可撥打相應咨詢電話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1:玉林市法院2025年度編制外工作人員(含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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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玉林市法院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含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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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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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