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委2015年度招錄公考面試名單已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考局網站公布。根據國家2015年度公考招考工作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于2015年2月6日17:00前,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hwgwyc@qq.com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郵件標題格式為“考生×××確認參加黃委×××××職位面試”,如“考生張三確認參加黃委新鄉河務局財務科財務管理職位面試”; 郵件正文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手機或固定電話等信息,聯系電話與考生報名時的聯系電話不一致的須注明。 2、考生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于2015年2月6日17:00前電話聯系我單位,并將《放棄面試聲明書》(樣本見附件2)的書面材料發送傳真至我委人事勞動局公考處,或將《放棄面試聲明書》等書面材料掃描為JPG電子版,發送郵件至郵箱hwgwyc@qq.com。 二、資格復審材料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http://bm.scs.gov.cn/2015)。要求貼好照片(與報考時照片一致),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5、職位要求的外語、計算機等級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職位無特殊要求可不必提供。 6、除以上材料外,考生按照身份不同,還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證明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人員,需提供待業證明或未就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西部志愿者”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特崗計劃教師”項目人員,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的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郵寄材料有關要求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5年2月6日前(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將以上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達的不予接收。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路11號,黃委人事勞動局公考處收,郵編450003。信封上請注明“公考面試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收到。 聯系電話:0371-66020761、66021861,傳真電話:0371-66021861。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資料主要信息不實或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并將有關情況報國考主管部門備案。 2、面試時請考生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復核。 3、我委2015年度招錄公考面試考試時間初步確定在2015年3月7日至11日之間,面試地點初步確定在河南省鄭州市。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2015年2月26日前后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請參加面試的考生近期務必保持手機和電話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告知。 附件:1、面試確認名單 2、放棄面試聲明書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2015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