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
(二)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仍瓌t;
(三)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個人自愿、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原則;
(五)選調人員身份符合選調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具有選調崗位資格條件的全市范圍內機關單位在職在編公考(詳見附件1)。
三、選調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愛崗敬業(yè),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細致、扎實,能夠吃苦耐勞;
(三)具有履行選調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選調崗位工作的學歷、經歷和年齡等資格條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檔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六)服務年限和試用期未滿的;
(七)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級人事或組織部門不同意調出的;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年齡、學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這次選調依據(jù)發(fā)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確定擬調人選、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百色人才網、田林縣政府網等媒體面向社會發(fā)布選調公告。從2017年11月15日起,報名人員可以在田林縣政府網(http://www.tianlin.gov.cn)、百色人才網(http://www.bsrcw.com)查閱相關公開選調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材料: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田林縣2017年公開選調法官助理、財務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須經所在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蓋章;
(2)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卡)復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3)編制部門出具的在職在編證明;
(4)公考登記表(須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驗證)。
3.報名方式:可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中的其中一種方式進行。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能多報。具體辦法如下:
(1)現(xiàn)場報名:需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和原件進行審核。報名地點設在田林縣委組織部干部股(田林縣樂里鎮(zhèn)新市街49號),聯(lián)系電話:0776-7211979。
(2)電子郵件報名:需掃描發(fā)送報名材料,但須于參加面試前提交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報名人員發(fā)送報名材料后必須電話確認報名材料的送達情況,對于各種原因報名材料不能按時送達導致報名不成功的,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縣委組織部接收報名材料的專用郵箱為:72119797@163.com。
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凡報名材料不齊或在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審查
1.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2日。
2.地點:田林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3.要求: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內,報名與資格審查組按規(guī)定的范圍和條件對報名者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入圍面試。
(四)面試
1.面試范圍人選:通過報名與資格審查的人員。對于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的人員,須現(xiàn)場提交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核驗證。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的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yè)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個人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參選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為合格。面試工作由田林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五)考察
考核組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根據(jù)面試成績,每個選調職位按照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對象。成績并列的則一并列為考察對象。如個別選調職位只有1名面試人員的,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及報名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選調資格。
(六)確定擬調人選
根據(jù)考察情況和面試成績以及工作需要,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評價意見,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并按1:1比例報縣委常委會核準后,確定擬調入人員名單。
(七)公示
對擬選調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縣委組織部、選調單位負責調查核實。
(八)辦理調動審批手續(xù)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等部門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xù)。辦理調動審批或入編后,不再辦理遞補調動手續(xù)。
五、工作紀律
(一)面試工作嚴格按照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二)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的,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凡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四)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試過程中參與作弊的、故意泄露面試題目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更多廣西事業(yè)單位考試信息請關注廣西人事考試網(微信號:zgoo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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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田林縣委組織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