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考試經濟、金融專業考試金融基礎知識二
金融機構體系的概念和構成
一國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相互聯系的整體叫做金融機構體系。市場經濟國家的金融機構體系大多數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以非銀行金融機構為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市場經濟的進程中,我國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證券、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并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銀行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兩大類。一般來說,銀行類金融機構居支配地位。
銀行可分為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專業銀行三種類型。三種銀行構成現代銀行制度。商業銀行辦理各種存款、放款和匯兌業務,是金融機構體系的主體。中央銀行是在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是一國的金融管理機構,有“發行銀行”、“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之稱。專業銀行是集中經營特定業務并提供專門金融服務的銀行,包括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開發銀行、儲蓄銀行、進出口銀行等,專業銀行的特點是專業化較強、業務范圍較窄。
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程度通常作為衡量一國金融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非銀行金融機構以某種特定方式吸收資金和運用其資金,并從中獲取利潤。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租賃公司、消費信用機構和財務公司等。
金融體系的結構是在不斷變化的。長期以來,在大多數國家的金融機構體系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有業務分工,如美、英等國20世紀30年代后采用分業經營模式,就是以長短期信貸業務分離,一般銀行業務與信托業務、證券業務分離為特點。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綜合性經營與多元化發展的趨勢日益明顯。